1.本表请据实填写,一式两份,申请人和计划财务处各执1份。
2.①-⑤栏必须按顺序办理(如上学年未住宿则无需办理第③项)。在学校通知集中办理的时段,个人无需办理第⑥项,由后勤管理处代计划财务处暂存1份。其他时段则由个人提交至财务处备案;
3.本表为结算住宿费重要凭证,申请人务必妥善保管加盖公章原件,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缺失,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1.本表请据实填写,一式两份,申请人和计划财务处各执1份。
2.①-⑤栏必须按顺序办理(如上学年未住宿则无需办理第③项)。在学校通知集中办理的时段,个人无需办理第⑥项,由后勤管理处代计划财务处暂存1份。其他时段则由个人提交至财务处备案;
3.本表为结算住宿费重要凭证,申请人务必妥善保管加盖公章原件,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缺失,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